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95.“他原住在南地”表示因而处于神性之光。这从“住”和“南地”的含义清楚可知:“住”是指生活(参看1293节),论及良善(2268, 2451, 2712节)。“南地”是指神性之光,因为“南”表示光,事实上表示聪明之光,也就是智慧(1458节);但“南地”表示这光所在的地方和状态;所以此处整个这一节,即“以撒刚从庇耳-拉海-莱回来;他原住在南地”表示理性层的神性良善因从神性真理出生,故处于神性之光。
圣言经常提到“光”,它在内义上表示从良善而来的真理。但在至高意义上,“光”表示主自己,因为祂是良善和真理本身。此外,祂自己也实实在在是天堂里的光,不过这光比世上的光要无限明亮得多(参看1053, 1117, 1521-1533, 1619-1632节)。灵人和天使靠这光看见彼此,存在于天堂中的一切荣耀都通过这光而清晰可见。就其亮度而言,这光似乎和世上的光差不多,但其实并不一样,因为这光不是属世的,而是属灵的。它含有智慧在里面,以至于以这种方式在天堂居民眼前发光的,是纯粹的智慧。因此,天使越智慧,他们所在的光就越明亮(2776节)。此外,这光光照人的理解力,尤其光照重生之人的理解力;只要人活在肉身,他就注意不到这一点,因为那时世界之光占据主导地位。在来世,恶灵也看见彼此,还看见出现在灵人界的许多代表。他们的确凭天堂之光看见;然而,他们的光就像从炭火发出的那种劣质的微光,因为天堂之光抵达他们那里时,就变成这种劣质的光。
至于光的源头本身,它自永恒就唯独从主存在,因为光的源头,即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本身,就是主。自永恒就存在的神性人身或人性(约翰福音17:5)就是这光本身。由于这光无法再影响如此远离良善和真理,因而远离这光,并将自己投入黑暗的人类,所以主愿意出生,披上人身或人性本身。事实上,祂这样做不仅能光照人的理性事物或概念,还能光照他的属世事物或概念。主在自己里面将理性层和属世层都变成了神性,以便祂对那些坐在如此幽暗中的人来说,也可以是光,或说这些人也能拥有光。
主就是光,也就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因而一切聪明和智慧,以及随之而来的一切拯救都来自祂,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清楚看出来,如约翰福音:
起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圣言就是神;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约翰来为光作见证;他不是那光,乃是要为光作见证。那是真光,照亮一切来到世上的人。(约翰福音1:1, 4, 7-9)
“圣言”是指神性真理,因而是指神性人身或人性方面的主自己;论到它,经上说:“圣言与神同在,圣言就是神。”
同一福音书:
审判乃是这样:光来到世界,世人不爱光倒爱黑暗。(约翰福音3:19)
此处“光”表示神性真理。又:
耶稣说,我是世界的光。跟从我的,必不在黑暗里走,必要得着生命的光。(约翰福音8:12)
又:
光在你们中间还有不多的时候,你们应当趁着有光的时候行走,免得黑暗临到你们。你们应当趁着有光,信从这光,使你们成为光明之子。(约翰福音12:35-36)
又:
看见我的,就是看见那差我来的。我作为光到世界上来,叫凡信我的,不住在黑暗里。(约翰福音12:45-46)
路加福音:
我的眼睛已经看见你的拯救,就是你在众民面前所预备的,是启示外邦人的光,又是你民以色列的荣耀。(路加福音2:30-32)
这是西面关于出生后的主的预言。
马太福音:
那坐在黑暗里的百姓,看见了大光;有光向那些坐在死荫之地的人出现。(马太福音4:16; 以赛亚书9:2)
从这些经文很清楚地看出,就神性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良善与真理而言,主被称为“光”,这一点也可见于旧约的预言部分,如以赛亚书:
以色列的光必变成火,祂的圣者必成为火焰。(以赛亚书10:17)
同一先知书:
我耶和华以公义召你,必使你作人民的约,作列族的光。(以赛亚书42:6)
又:
我要使你作列族的光,叫你可以作我的拯救,直到地极。(以赛亚书49:6)
又:
兴起,发光,因为你的光已经来到,耶和华的荣耀已经升现照耀着你。列族要走来就你的光,列王要走来就你升现的光辉。(以赛亚书60:1, 3)
启示录上说,一切天堂之光,因而智慧和聪明都来自主:
圣城新耶路撒冷由神那里从天而降,预备好了,就如新妇妆饰整齐,等候丈夫。那城不需要日月照耀它,因有神的荣耀光照它,又有羔羊为城的灯。(启示录21:2, 23)
经上进一步论到这城说:
那里不再有黑夜,他们也不需要灯、日光,因为主神给他们光。(启示录22:5)
以赛亚书:
日头必不再作你白昼的光,月亮必不再以光辉向你发光;耶和华却要作你永远的光,你神要为你的荣耀。你的日头不再下落,你的月亮也不退缩,因为耶和华必作你永远的光。(以赛亚书60:19-20)
“日头必不再作你白昼的光,月亮必不再以光辉向你发光”表示我们不会看到属于属世之光的事物,而是看到属于属灵之光的事物,后者由“耶和华必作永远的光”来表示。在旧约,此处和别处提到的“耶和华”都是指主(参看1343, 1736, 2156, 2329, 2921, 3023, 3035节)。
祂在变像时也向三个门徒,即彼得、雅各和约翰显示,祂就是天堂之光,当时:
祂的脸面明亮如日头,衣裳洁白如光。(马太福音17:2)
“如日头的脸面”表示神性良善,“如光的衣裳”表示神性真理。由此可知摩西祝福时所说的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愿耶和华使祂的脸光照你,施怜悯给你。(民数记6:25)
“耶和华的脸”就是怜悯、平安和良善(参看222, 223节);“日头”表示神性之爱;因此,主的神性之爱在天使天堂显为一轮太阳(参看30-38, 1053, 1521, 1529-1531, 2441, 2495节)。
9349.20-23章所论述的主题是从西乃山上所颁布的律法、典章和律例;并且已经说明它们在内义上包含什么,因而在天堂是如何被理解的;也就是说,它们不是照字义,而是照并未显现在文字中,但仍在文字中的灵义来理解的。人若不知道这事是怎么回事,可能以为这会使得圣言的字义显得无足轻重,因为它在天堂不被关注。但是,要知道,圣言的字义绝不会由此显得无足轻重,相反会得到确认、强化;并且每句话都从它里面的灵义获得分量,变得神圣;因为字义是灵义赖以存在的基础和支撑,并与灵义直接联结,且联结得如此紧密,以致就圣言的文字而言,甚至连一点一画也无不包含神圣和神性之物在里面,正如主在下列经文中所说的:
我实在告诉你们:就是到天地都废去了,律法的一点一画也不能废去,直到一切都实现。(马太福音5:18)
路加福音:
天地废去较比律法的一点一画落空还容易。(路加福音16:17)
“律法”就是圣言(参看6752, 7462节)。
因此,按照主的神性治理,自圣言被写成之时起,圣言,尤其旧约圣言,其一点一画一直保存下来。我从天上被指示,在圣言中,不仅每句话,而且每个字,令人难以置信的是,甚至原文中一个字的一点一画都含有至内层天堂的天使所能感知的某种神圣之物。我可以肯定地说事实的确如此;不过,我知道这会超出想象。由此明显可知,教会的外在仪式代表主,以及天堂和教会的内在事物,这些内在事物始于主,是旧约圣言论述的主题;这些仪式大部分的确已经被废除,但圣言仍保持在它的神性圣洁中;因为如前所述,其中的一切细节仍含有神圣的神性事物在里面;当阅读圣言时,这些事物在天堂就被感知到。事实上,圣言的每一个细节里面都含有一个神圣的内在,也就是它的内义,或说它的天上神性意义。这层意义是圣言的灵魂;它是从主发出的神之真理本身,因而就是主自己。
由此可见主从西乃山上所颁布,并包含在20-23章中,一直在被解释的律法、典章和律例是何情形。也就是说,其中的每一条规定都是神圣的,因为它的内在形式是神圣的。然而,就作为一个内在教会的当今教会的通常做法而言,其中有些已经被废除了;有些具有这样的性质:教会若愿意,可能会用到它们;有些则必须完全被遵守和执行。即使如此,那些就教会的通常做法而言已经被废除的,和那些教会若愿意,可能会用到的,以及那些必须完全被遵守和执行的,都凭其内在的神圣内容而同等神圣;因为整部圣言内在都是神性。这内在的神圣内容就是内义所教导的,和仁与信的教义所教导的基督教会的内在事物是一样的。
为使这一切更容易理解,我们以上述章节所论述的律法、典章和律例为例来说明。必须完全被遵守和执行的规定,就是包含在这些经文(出埃及记20:3-5, 7, 8, 12-17, 23; 21:12, 14, 15, 20; 22:18-20, 28;23:1-3, 6-8, 24-25, 32)中的那些。教会若愿意,可能会用到的,就是包含在这些经文(出埃及记20:10; 21:18, 19, 22, 23, 24, 25, 33, 34, 35, 36, 37; 22: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6, 20, 21, 22, 24, 25, 26, 30; 23:4, 5, 9, 12, 13, 14, 15, 16, 33)中的那些。而就当今教会的通常做法而言,已经被废除的,就是包含在这些经文(出埃及记20:21, 22, 23; 21:2, 3, 4, 5, 6, 7, 8, 9, 10, 11, 16, 21, 26, 27, 28, 29, 31, 32;22:14, 28, 29; 23:10, 11, 17, 18, 19)中的那些。不过,如前所述,后者和前同等神圣,也就是说,是同样的神性圣言。
主愿意在我们地球,而不在别的星球上出生的原因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